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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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2008-5-26】 【编辑:曹文榜】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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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粮仓[2008]50号
各县、区粮食局,市区各库: 现将省局皖粮仓[2008]56号《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要按照国家和省粮食局要求,立即组织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自查应于2008年7月20日完成,并将工作总结和检查结果汇总表报送市局仓储处,市局将于7下旬组织抽查。 特此通知
附:皖粮仓[2008]56号文件
合肥市粮食局印发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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