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粮财[2008]78号
合肥市面粉公司:
你公司2008年3月27日《关于要求股权转让的请示》(合粉[2008]6号),市局已向市政府请示《关于要求将合肥市面粉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合粮财[2008]61号),合肥市国资委于2008年7月9日《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安徽丰大股份公司2185万股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合国资产权[2008]76号),现转批如下:
一、同意转让你公司持有的1800万股安徽丰大公司国有股权。
二、待丰大公司资产评估备案完成后挂牌转让。
三、股权转让应按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办理,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转让的前置性条件和合同条款必须一次性拟定,挂牌中标后立即签定合同。
特此批复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合肥市粮食局印发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