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粮食局公开承诺内容
1、《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粮食局窗口受理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办条件的,1个工作日办结;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 2、办理《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申领《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可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粮食局窗口领取,也可以直接从《合肥粮食网》下载表格。 3、《合肥粮食网》建立网上申办,申请人可以在网上直接申办。 4、对到局机关办事或来访者,第一位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须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并引导到相应的处室,使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及时办理。 5、局机关工作岗位实行AB岗制度,A岗责任人因事离岗时,必须提前向熟悉A岗业务的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的工作结果负有相应的责任。 6、局机关和局属企业的工作请示事宜,不需会议研究的1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5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协调相关单位的,10个工作日内答复。来信来访及时登记,需转办的信访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转相关单位办理。 (合肥市粮食局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29号,邮编230031;效能监督电话:5359006、5359022;合肥市粮食网http://www.hfls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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